图片来源:Elizabeth I when a Princess/Google Art Project 光为基督教上帝的象征,所以光就是至善至美。欧洲中世纪时美恩智,坊间万事万物因由,全以宗教理论作解说,色彩在黑暗之中看不见,只在白天有光的时候,才看得清楚毕淑敏语录,所以光与彩,在中世纪欧洲人心中,就是美与善。 当时色彩染料,得来不易,非常昂贵。蓝红衣衫坦克大作战,在现代城市人眼中,或许易「撞色」,引人注目却不一定顺眼,但在中世纪时,这些鲜色衣袍就是美服贵服,「撞得起色」的人非富则贵悭钱家族,所以就算「撞」得不美也是不要紧的孙淑义。 当时学者汤玛士阿奎拿(Thomas Aquinas)曾说,美有三种元素:第一是比例匀称、第二是诚实完整(integrity)、第三是光彩「清亮」(拉丁语:claritas)。这位学者说浓情快史,上帝创造万物,万物皆壮丽动人平鱼怎么做 ,这种动人之情就由明亮的色彩而来。万物各种色彩和谐交织在世间,就是美。 万物在上帝创世时,就各有色彩,但不是所有色彩都是「清亮」的。人因而认为,事物的「清亮」与否,必与此物的善恶相关。贵族美服,就是有红蓝黄绿之类鲜色,配以金银宝石,鲜色布料令着衣者一身色彩丰富,而珠宝金银闪烁b.i金韩彬 ,则能令人变得更「清亮」。在中世纪初期,蓝色与绿色因染料生产技术受限,并不明亮,两种颜色在当时有卑贱的意味。直到 12 世纪之后,因为蓝色在教堂彩绘玻璃窗上显得神圣,彷如与天堂相接,中秋节的英文蓝色就渐有贵气。黄色代表的意思有点复杂,代表黄金的时候就是美和富有,但黄色也曾经代表当地的异教徒、疯汉、流民,也令人联想起懦夫,以及受社会排斥的种种异类。红色在中世纪初期,西班牙神学家圣依西多禄(Isidore of Seville)认为最美的发色是红与金,红色的外套(surcoat)及马衣(caparison)代表贵族和气概,不过刽子手和妓女也曾以红色作代表颜色。 绿色也美,圣维克托的休格(Hugh of Saint Victor)在 12 世纪曾写道,绿色比其他颜色美,因绿色令人想起春回大地,万物生机勃勃,欣欣向荣,众新生命一同看着上帝的光芒长大。绿色代表自然,红色代表激情,似乎在今日现代都市中依旧没有改变。